网络赌场老板获刑5年:半年收注2000多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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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9-12-4 17:15: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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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设网络赌场 半年收注2000多万元 佛山首例网络赌博案终审判决 16被告分获有期徒刑1~5年不等 仅有初中文化的曾某,借着一个看似简单的网络赌博游戏“俄罗斯轮盘”,在南海桂城的西约和北约设下了大范围的赌博窝点,在短短半年内便收受投注2000多万元,自己也瞬间成了“百万富翁”。佛山中院昨日向媒体公布了这起佛山首例网络赌博案,曾某等16名被告分获一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。 买软件雇人管理 形成网络赌博集团 据了解,曾某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。2007年底,曾某听说,一款叫“俄罗斯轮盘”的赌博软件可以用来进行网络赌博,于是在同年12月购买了“俄罗斯轮盘”赌博软件和相关电脑设备,在南海区桂城西约村和北约村的多个士多内放置电脑,连接赌博网站后开设网络赌场,招揽他人参与赌博,从中谋取非法利益。 为了更好管理网络赌场,曾某招用了罗某和王某,分别为桂城西约村和北约村的主管,负责开设赌场集团的人员招聘和管理、场地租用、日常财会等具体管理事宜。同时,他还招用了被告人曾某学作为机修人员,负责报装网络、安装软件、维护电脑等技术工作。 网点遍布桂城两村 半年收注2000余万元 2008年6月许,罗某、王某租用了廖某、杜某等人经营的士多,在每个士多内放置一台电脑,安装网线后连接赌博网站,形成了遍布桂城西约和北约的网络赌博点。同时,他们还聘请了被告人谭某等多人作为看机员,负责网络赌博点内的电脑操作、接受参赌人员投注等具体工作。 据统计,从2008年6月至当年11月底,不到6个月的时间内,曾某的网络赌博集团共接受投注2139万多元,从中非法获利178万多元。其中,作为“老大”的曾某自然就分占了大部分非法获利,一下子成了“百万富翁”。罗某、王某和曾某学每月领取2000多元的工资及不定额的奖金,廖某等士多老板每月获取400至600元不等的租金及投注总额2%。的提成,谭某等看机员则领取1200至1400元不等的工资及4%的利润提成。 判决: 16名被告人获刑 同年11月底,公安机关抓获了曾某等人以及众多赌徒,随后,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曾某等16人提起公诉,南海区法院今年10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,以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曾某等16人有期徒刑1~5年不等。 一审判决后,曾某、罗某等四人不服,提出上诉。近日,佛山中院依法驳回他们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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